(1)赛事组委会将会在起终点为参赛选手提供物品寄存服务; (2)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定存放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包内(如手机、有效证件、现金、各式电子产品等); (3)参赛选手在寄存区凭本人号码簿领取个人存放的物品。
2021年01月31日 07:00 北京二环路 2186
赛事方还没有发布资讯
苏公网安备 32021102001223号